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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学生 请销假制度

发布人:学院学工组发表时间:2018-12-07点击:

     

为强化管理,规范行为,培养学生良好习惯,减少和避免意外发生,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体育学院学生请销假制度》。

第一条请假范围: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和集体活动(含学院和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或不能按时回校就寝,以及课余时间或节假日离开学校的学生,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请假类别:包括病假、事假、公假、节日假四种。

1、病假:学生因病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和集体活动(含学院和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可请病假。

2、事假:学生因事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和集体活动或不能按时回校就寝及课余时间离开学校,可请事假。

3、公假:学生因参加学院及以上活动(各类比赛)而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活动,可请公假。

4、节日假:学生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离开学校,可请节日假。

正常请假最高期限一学期不得超过该学期总天数的三分之一。

第三条审批权限:

学生请假1天以内可由辅导员审批;请假2—7天,由导师、教练、指导老师审核同意后报学院总支副书记审批;请假7天以上,须在履行以上手续后,由学院学工组报体育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批,并报学校学生工作处备案。

第四条请假手续:

1、学生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体育学院学生请假单》,经导师、教练、指导老师批准签字后,报学院总支副书记审批,审批后凭请假单到体育学院学工组盖章,然后向有关任课老师办理请假手续。

2、病假:学生须持校医疗卫生中心或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到学工组办理病假手续,若因急病不能及时开具病假证明时,应在7天内完成补办手续,手续可委托班委代为办理,但须经本人或其监护人签字。

3、事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事假应从严掌握,如确实遇到特殊情况方可准假。学生在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体育学院学生请假单》前,须让其家长或证明人说明情况。

4、公假:学生须持组织活动相关机构的负责教师开具的证明或签字办理请假手续。

5、节日假:学生离开学校前应按节日假办理请假手续。

6、学生假满而未能返校时,应履行续假手续,续假应由学生本人及家长电话联系学工组并说明原因,得到同意后,方可由学生委托其所在班级班委代其办理,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

7、除急病外,请假手续应由学生本人办理。

8、补假:除特殊情况外,学生不得先休假再补假。

第五条销假手续

1、学生假满返校后,应及时履行销假手续。学生可以采取当面或短信、微信等新通讯方式向辅导员和总支副书记报告销假。

2、学生假满未及时返校或已返校未办理销假手续,以旷课论,按《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中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请假理由必须真实,如发现有欺骗行为者,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七条学生请假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管理规定。如发现学生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假期中,学生一切安全和法律责任由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承担。

第八条一学期内请假时间达到该学期总天数三分之一者,应予休学。

第九条制度自公布之日其执行,解释权归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体育学院学生工作组。

体育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8年12月01日